室内装饰乙级施工资质标准与营业范围
乙级施工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 具备法人资格,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;
(二) 独立承担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,工程竣工质量合格,无安全事故;
(三) 有三年以上室内装饰施工经历的室内装饰专业(或相近专业)高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技术负责人,有中级职称的财务、经营管理负责人;有室内装饰(或相近专业)、建筑结构、电气、给水排水、等专业技术人员,其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,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;
(四) 有稳定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队伍,有乙级以上项目经理或相应资历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。
(五) 有与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具、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;
(六) 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健全的经营管理、安全、环保等各项管理制度。
乙级资质适应的营业范围:
可承担工程造价1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。